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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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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作者:   时间:2022-03-17   点击数:

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 59 号(佳山校区)

安徽省马鞍山市马向路新城东区(秀山校区)

联合培养院校:

1.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西区:合肥市望江西路 557号;

2.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区文津西路 16 号;

3.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北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 22 号,南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合巢路 114 号;

4.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 509 号;

5.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汇心湖校区:合肥市新站区烈山路,鼓山校区:合肥市巢湖市姥山南路;

6.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北校区:安徽省芜湖市银湖北路 62 号(北校区),南校区:安徽省芜湖市文津西路 201 号。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1.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招生计划包含在以上招生计划内。

2.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 10%。 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1.2专业招生范围

专业名称

专业招生范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车辆工程

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通信工程

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

自动化

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

专业名称

专业招生范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

软件工程

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

物联网工程

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

土木工程

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

工程造价

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交通运

输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物流工程

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财经商贸大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财经商贸大类

工商管理

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公

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市场营销

农林牧渔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财

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会计学

财经商贸大类

财务管理

财经商贸大类

审计学

财经商贸大类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15 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2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备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符合我校专升本专业报考范围),且获奖领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可向我校申请免文化课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择优录取。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相对应的专业(符合我校专升本专业招生范围),可向我校申请免试,直接录取。

2.2 报名办法: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2〕1 号)的要求在 2022 年 3月18 日10:00 至3 月22 日16:00 报名,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在 3 月 24 日 17:00 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外省考生+考生姓名+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

( 例: 外省考生张 **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 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agdzsb@126.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1 日 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 材料清单:a.承诺书(附件 1);b.本人身份证正反面;c.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入学时间、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d.退役证。

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承诺书中提供的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审核通过后,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相关信息,然后由考生本人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等报名工作。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 名+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例:申请 xxx 专业鼓励政策考生张**2022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agdzsb@126.com(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1 日 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5-2315351、2315272)。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 承诺书(附件 1);b. 申请表(附件 2);c.身份证正反面;d. 退役证;e. 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 承诺书(附件 1);b. 申请表(附件 2);c. 身份证正反面;d. 获奖证书;e.高职(专科)期间学业成绩单。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

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2〕1 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 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2 年 4 月 9 日-10 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程序。

考生可于 4 月 6 日-9 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在“安徽工业大学专升本招生系统”中自行打印专业课准考证。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公共课科目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课 1

专业课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基础

机械制图

车辆工程

机械设计基础

机械制图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电工与电子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通信工程

电路

模拟电子技术

自动化

电路

模拟电子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导论

C程序设计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导论

C程序设计

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科学导论

C程序设计

土木工程

工程力学

材料力学

工程造价

工程计量与计价

工程项目管理

物流工程

管理学原理

物流管理概论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原理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工商管理

管理学原理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管理学原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管理学原理

会计学原理

财务管理

管理学原理

会计学原理

审计学

管理学原理

会计学原理

专业课考试大纲、专业课参考书目 见我校 本 科 招 生 信 息 网(https://zs.ahut.edu.cn/info/5888/2465.htm)。

符合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相关要求及具体安排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免文化课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内容为思想政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技能大赛获奖项目情况、职业素质等。面试合格考生,根据计划数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 4 月

9-10 日的文化课考试。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3.1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马鞍山市雨山区新城东区)和佳山校区(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 59 号),具体考场见专业课准考证。

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时间拟定于 4 月 2 日;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拟安排在 4 月 11 日。具体安排请见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通知。

3.1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考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课考试成绩。考生对专业课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我校成绩公布后 3 个工作日间内,由本人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我校秀山校区汇文楼 A 楼 205 室提交查分申请,学校组织专人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复核。经复核有误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成绩并通知考生本人,复核无误的不另行通知。专业科目成绩复查只限于试卷的答题有无漏改、漏统、错统。

免试退役士兵测试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同步发布。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

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2〕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在多个联合培养点都有招生计划,仅按当前联合培养点专业总计划计)。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和等次(国家级奖项优先)进行排序,仍相同时,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专业课和公共课考试,按照考生填报计划类别录取。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 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无缺考的基础上, 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 1、专业课科目 2。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在同一联合培养点内,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志愿,联合培养点之间不再进行计划调整。调整总体顺序为: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专业内计划调整

若专业内各计划类别之间计划、生源不平衡,未完成计划调入该专业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规则如下:按照普通类计划、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

项计划、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顺序,将未完成计划平均调整到该专业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别中(不能平分的优先满足排序靠前的计划类别)。

上述各类别计划调整结束后,若文理兼招专业不同专业类别之间出现计划、生源不平衡,将未完成计划调入同一专业生源充足的专业类别,再按上述规则调整到计划类别中。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若专业间计划、生源不平衡,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同一联合培养点内生源充足的专业。规则如下:同一培养点内,按各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占未录取合格生源总数比例计算取整后分配。如仍有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然后按照专业内计划调整规则进行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仅限于联合培养点内部专业,联合培养点间不进行计划调整。

4.3.3 外校生源调剂

若校内专业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1)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志愿的考生除外);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的专业类须相同 e.申请调剂普通类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计划、原建档立卡计划的,专业课不得有缺考。

(2) 调剂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在各专业计划范围内,按照公共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方式: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3) 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结合考生志愿,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面试成绩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招生计划调整及调剂录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 http://zs.ahut.edu.cn 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 联合培养院校报到入学,在联合培养院校就读。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学生须在录取的联合培养点完成学业,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3. 资助政策

学校构建了比较完善的以“奖、贷、助、勤、补、免”为主体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4.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5. 其他须知

5.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5.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5.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 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5.4 安徽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ahut.edu.cn)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5-2311499;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6.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2315601;

招生热线:0555-2315351,2315272

学校网址:http://www.ahut.edu.cn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ahut.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工业大学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www.ahzsks.cn/zyyx/5715.htm

地址:方兴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61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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